泉州上饶商会档案管理制度
时间:2014/9/30 14:24:33来源:本站作者:本站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,结合实际,制订本制度。
一、档案定义
本制度所称的档案,是指本会在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,对会员经营具有查考使用价值的各种不同的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。它是真实反映本会活动的工作发展的历史记录。
二、主管部门
本会档案工作由秘书长主管,由秘书处秘书负责对本会档案实行统一管理,业务上受泉州市民政局、泉州市工商联的指导、监督和检查。
三、归档范围
(一)上级机关发来的文件。
1、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本会主管业务并要求执行的文件,以及非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律性文件。
2、上级机关对本会请示报告的批复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