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上饶商会

泉州上饶商会财务管理制度

时间:2014/9/30 14:20:35来源:本站作者:本站

(四)资金使用审批

1、小额接待费、宣传费、办公费等(金额在500元以下)由秘书长审核批准实施,并报备分管财务的执行会长;

2、资金使用金额在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,由秘书长提出,经执行会长批准后,由秘书处组织实施;

3、使用金额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,由执行会长提出,报会长批准后,由秘书处负责实施;

4、使用金额在10000元以上,由会长提出,报经会长常务办公会同意后,由秘书处负责实施;

 

二、接待标准

1、原则上,上饶市来访的客人,市级以上领导由商会接待,县级领导及以下各级领导原则上对口接待。所有接待需经会长批准。

餐标:原则上市处级以上领导每人150-200元;科级以下每人50-150元,内部聚餐每人50-100元。

2住宿标准:专程走访、考察我会需要安排住宿,按以下标准:省级领导视情安排;市级及县市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安排单间,标准200-300元;县处级原则上安排标准间,标准200-300元;科级以下原则上安排标准间150-200元;换届庆典及年会等大型活动原则上参照以上标准。以上参龙宾馆,荣誉酒店团体价。

3来访客人就餐陪同人员,视情安排相应的会长和秘书处部分人员陪同,陪同人数临时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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