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上饶商会

泉州上饶商会信息公开制度

时间:2014/9/30 14:28:30来源:本站作者:本站

第十一条 本会应当及时将会员大会、理事会的决议,通过本会的信息披露途径告知会员,并上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备案。

第十二条 本会应当随时关注本商会的信息动态,对本会正常运作和会员业务发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,应及时告知会员。

第十三条 本会对外信息披露的文件,要建立专卷存档保管;会员大会文件、理事会文件、监事会或监事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,要分类专卷存档保管。

第十四条 对本会将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、披露的信息,本会理事、监事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的工作人员,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,不得泄露未公开披露的有关信息。否则,对由此产生的不良影响负全部责任。 

第十五条 由于本会有关人员的失职给本会形象及工作造成影响时,应对其予以惩戒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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