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上饶商会

泉州上饶商会章程

时间:2019/5/15 21:18:57来源:本站作者:本站

 

     信息公开与信用承诺

第七十四条 本会依据有关政策法规,履行信息公开义务,建立信息公开制度,及时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报告、会费收支情况以及经理事会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信息,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、章程、组织机构、接受捐赠、信用承诺、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、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。

第七十五条 本会应每年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,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。年度报告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,接受公众监督。

第七十六条 本会开展重大活动如召开会员大会,修改章程,涉及领导机构及负责人的选举,法定代表人和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变更等会议;举办大型研讨论坛,组织展览展销活动,参与或承接大型项目,发生对商会有重大影响的诉讼活动等,应提前30天向登记管理机关作书面报告,并自觉接受相关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。

 章程的修改程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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